先進的管理模式只有在充分的可行性分析論證基礎上,選擇適合本企業發展的模式才能發揮其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。因此,企業在建設新的資源管理信息系統之前,必須根據自身管理特點和發展戰略,結合信息化投入預算并對主要信息系統產品和合作商進行充分調查、分析和比較,選擇出適合本企業發展的產品與合作商。
(一)對ERP項目實施可行性分析的意義
對ERP項目實施可行性分析,使企業在了解ERP系統的基礎上,綜合判斷分析自身發展需求,對投資實施所需人力、物力、財力的滿足程度,企業管理基礎與現狀及預期的效益目標,而不是僅僅通過引入新的管理模式,實施新的業務管理系統來彌補企業現存的管理缺陷,從而節省大量因選擇失誤、基礎數據與人員操作水平低下、管理基礎薄弱、相關人員素質不高等造成系統實施失敗而浪費的時間、金錢。
(二)對ERP項目進行可行性分析的評價內容
我國于1992年頒布的《建設項目經濟評價方法與參數》中系統規定了項目可行性研究應從市場、技術、財務、經濟四方面進行分析,由于ERP項目的實施并非固定資產投資和重大工程建設項目,不用進行投資利潤率、凈現值、投資回收期、借款償還期等經濟效益評價指標的分析,但ERP帶來的更多是無形的、間接的、長期的效益,因此不能直接以投入產出衡量其價值,而應從技術、財務、時間、資源等方面對能否滿足ERP項目的效益目標進行可行性分析。在技術方面,要對企業自身的技術基礎是否滿足實施ERP的需要進行分析,對每一個需要改進的業務流程進行重新設計;在財務方面,要列出合理、準確的成本估算,根據企業自身財務狀況,選擇合適的軟硬件產品,滿足實施ERP的可行性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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